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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零三章 郑观音(四)(第3 / 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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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算是很给李沐面子了。

按律,亲王岁俸银一万两,禄米一万斛(hu,与石同),世子岁俸银六千两,禄米六千斛;郡王岁俸银五千两,禄米五千斛;长子岁俸三千两,禄米三千斛。

而嗣王介于二者之间,岁俸银六千两,禄米六千斛。

维持王府的费用,最大部分不在王府中人的吃喝和月例,而是在于每天都会发生的人情往来。

长安城中,入列朝堂的官员没有上千,也有八百。

迎来送往,必不可少。

……。

次日一早。

李沐便去向郑观音请安。

为人子,自然得晨昏定省。

郑观音试探着向李沐提出,打算接管王府事务。

自然这花费就上去了。

很快,朝廷的册封旨意便到了。

郑观音被册封为息王妃,是题中之意。

意外的是,李世民同时册封了李婉顺为闻喜县主,李秀林为文安县主,李云为归德县主。

另外还有专门一道旨意,追赠李英节为奉节县开国子,册封杨氏为奉节县君。

按律,王府是需要朝廷安排长史、司马等职官的。

或许是没有正式封号,也或许是李世民别有用意,嗣王府竟然没有长史、司马等职官。

李沐心道正好,王府中近二百号人,自己身边还真没有一个合适打理王府事务的人,既然郑观音有意,自然最合适不过了。

她是息王妃,管理王府名正言顺,也驾轻就熟。

于是,在征询了郑观音的意思之后,李沐决定,除了朝廷岁俸、禄米之外,每月从庄子里支付二千贯,做为王府日常开支,王府的事务便交与郑观音打理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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