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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 病案(第2 / 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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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案子就这么简单吗?就像众多宫廷阴谋一样,案情并不复杂,计谋也不高深,只是因为涉及之人的身份太过敏感,所以才显得波谲云诡?

那么陈首席的动机是什么?仅仅是复仇吗?此事一旦被揭露出来,她就算是首席副府主,也要被道门重罚,赌上自己的前途,然后仅仅是为了报复异母兄长?平心而论,两人只是关系不睦,还谈不上生死大仇,国主没有害死她的母亲,又是同一个父亲,到不了生死相向的地步。

道门内部的确存在一种丹药,可以帮人主动神魂离体,名为“离魂丹”,若是不慎误服了此类丹药,也可能造成失魂之症。

可仅仅是如此,又无法解释大虞国主的一连串怪梦。

这种怪梦连连的情况十分类似邪祟入体,也就是被妖邪鬼魅附体了。

总不能是先让大虞国主失魂,然后再以某种邪祟填充失去一魂的空缺。

为此,几位主治道士争论不休。

造成这种症状的可能很多,最有名的便是魇镇之术,传承自上古巫教的手段,又称巫蛊之术。

先立一法坛,结一草人,人身上书敌人姓名和生辰八字,头上一盏灯,足下一盏灯,脚步罡斗,书符结,印焚化,一日三次拜礼,至二十一日之午时。在此过程中,被害本人几乎没有反抗的能力,而且灵性大损,甚至不知道自己中了魇镇之法。二十一日后,敌人的三魂七魄就会被拜散,此时以法剑刺草人上,如刺敌人本体,草人和敌人都会喷出血来。但缺点是时间太长,而且必须有生辰八字,也就是西洋人概念中的真名

当然,若是境界修为不够,自然拜不走对手的魂魄。而且武夫和方士天然免疫此类神通,武夫是灵肉合一,不分彼此。方士则是修成阴神,神魂化作念头,阴神才是根本,体魄只是个躯壳,如何能把方士的本体拜走?

如今已经远远过了二十一日的期限,可见不是魇镇之术,最起码不是全套的魇镇之术。

在病案的记载中,也有许多矛盾之处。

最终,化生堂的道士们得出了一个初步结论,大虞国主应立刻停止服用一切丹药,然后再行观察,以确定或者排除受到丹药影响的可能。

陈剑

仇看得皱眉不止,陈剑秋说过,陈首席表示只要国主继续服用丹药就能病情好转,而化生堂给出的意见却是停用一切丹药,这两者是彻底矛盾。

越来越多的证据都指向了陈首席。

那么会不会是进行了一半的魇镇之术?

病案中还是做出了否定。

因为魇镇之术的半途而废意味着功亏一篑,先前拜走的魂魄会自行回归原位,所以魇镇之术只有两种结果,要么成功,要么失败,不存在中间状态。

既然不是魇镇之术,那么又会是什么呢?

病案点出了另外一个可能,误服丹药,造成魂魄离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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