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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3章:我要一只就行(第1 / 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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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那倒是可惜了,其实我一向都挺喜欢那种耳朵立立着,尖尖的大狼狗!”孙易笑道。

正说话间,一点白呜呜的低吼了起来,在一棵树后探出脑袋来,向孙易低叫了几声。

孙易跳下了马,到了树后一看就乐了,向路志辉他们招了招手,“看来是找到正主了!”

树后的雪地上,一片被水淋出来的痕迹,颜色泛黄,显然是有人在树解手,脚印是从另一边过来的,还很新鲜,应该不超过一天。

一行人追到了脚印处,数一数,对方有五个人,脚型很大,应该是那种体型较大的人。

现在还不是他出马的时候,至少也要找到那些人的痕迹,才是他和他的狗派上用场追踪敌人。

在山里转了十几天,几个区域都找了个遍,也没有找到那伙偷猎者的踪迹,这让路志辉已经急了起来。

十几天的时间里,孙易也算是看懂了那些军用地图,在他们研究的时候,伸手一指,“我建议我们去这里看看,你们看,这里有三条山交汇,而且在山中间还是一片平原草场,这种地方冬天的寒风被挡住,所以野物会比较多,食草动物多,食肉动物也会向这里聚集,冬天山里难熬,野生动物也要找到适合过冬的地方才行!”

路志辉点了点头,现在也只能死马当做活马医了,在地图上测理了一下,还好,离得不远,差不多五十公里的样子,稍微快一点赶,差不多两天就能到。

随着距离孙易所说的那片过冬之地越来越近,肃杀的森林里,那些山野的精灵们的身影也越来越多了,甚至还看到了一只猞猁叼着一只大老鼠从他们前面不远的地方跑过。

“追!”队长下达了命令,一行人骑着马沿着脚印就追了下去,一点白在前面带路,随着越走越近,脚印也变得更加新鲜,他们不得不舍了马徒步追赶,在马上目标太明显了,对方有重武器,一旦交火,骑在马上很吃亏了,自动火器的出现,使得骑兵的威力成倍地下降。

队长做出了警戒的手势,孙易带着一点白也退到了最后方,他不是军人,现在还轮不到他来出头。

孙易看着地上的脚印,越看越不对劲,侧头看看旁边的树干,眼瞳突然一缩,一脚就把前头的路志辉踹了一个跟头,同时学着电影里的样子大吼道:“敌袭!”

孙易吼了一声,抽出军弩瞄着树上就是一弩。

一点白在猞猁的身上吃过亏,低吼一声就扑了出去,它现在可是今非昔比的,体形比猞猁大上好几圈,这只猞猁哪里是一点白的对手,被追得落荒而逃,连嘴上叼的大耗子都顾不上要了。

一点白抢了战利品,得意洋洋地大步跑了回来,然后把大耗子向两个跟班跟前一扔,它还真不稀得吃这别人嘴里的东西。

“真是一条好狗,就冲这勇气就不一般,比军犬的智商高!”一名大兵竖了根大姆道,虽然没有通过姓名,孙易还是可以从外貌上辩认出每一个人来,这个看起来憨厚的汉子应该是这一行七人的领头,小队长之类的。

“哥们,要是有军犬,就送来配下种,生了崽子我要一只就行!”孙易笑道。

路志辉不待那名队长说话,就抢先道:“兄弟,你就别打这如意算盘了,军犬和警犬一般从不外流的,要保证血统的纯正性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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