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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八章: 赠宝(第2 / 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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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—他将一段血檀木炼制成书筪形式模样,本来就是预备着送给一位读书人的。

现在看来,陈剑臣就是那位读书人!

血檀木固然珍贵无匹,但再珍贵,也没有女儿珍贵。

力邀陈剑臣当女儿的业师,除了表面的原因外,皇甫员外其实还有一个考虑,他本是一只修炼五百年的火狐,机缘之下获得高深道法传承,修为已达元婴之境,其女娇娜则刚突破金丹不久,恰好能化出人身来。

妖类化形,必受天劫。

木比金贵。

“老员外,此礼太重了,小生不敢要!”

皇甫员外笑呵呵道:“所谓‘无功不受禄’,不过留仙不在此例,你愿意担当小女业师,对老朽而言,就是一件天大的功劳。故言‘长者赐,不可辞’,留仙你无需多说,收下吧。”

陈剑臣面露苦笑,忽道:“实不相瞒,此物小生见着就喜欢,不过我一介寻常书生,出外之时若背负如此珍罕宝贝,只怕祸福无门,惟人自招了,反会招来杀身之祸。”

俗话说“钱财不可露白”,陈剑臣若是背着这么一具血檀木书筪到处走,那真是活得不耐烦了,极易招惹他人生出恶念,使人萌生杀人越货的想法。

天劫,对于道门之人而言,属于人人闻之色变的存在。皆因这天劫并不好过,稍有不慎,就会形神俱灭,化为灰灰。

为了让女儿安然渡过天劫,皇甫员外可谓绞尽脑汁,费尽了心思,他明白天劫属于一项天地法则,要想承受过去,除了本身强大的法力支撑外,还要熟悉法则之道。

法则之道,当从读书识字中获取。

此谓“明”。

昔日王复曾送一具价值不凡的紫檀木书筪给陈剑臣,那书筪制工精巧,也是值不少银子的,但与眼前这具血檀木书筪相比,那就是瓦砾之比珠玉了。紫檀木书筪最多能让人眼红,动心,而这血檀木书筪则能直接让人动手。

所以,陈剑臣敢提着紫檀木书筪出行,却不敢背这血檀木书筪。只可惜那一天在击杀黑衫卫的时候,那紫檀木书筪被撞坏了,后来虽然修复过来,但始终有了裂痕缺陷——这书筪现已被皇甫家的仆从到苏州城府客栈内取来,就放在东厢中。

闻言皇甫员外心一愣,望着陈剑臣的眼神更多几分欣赏:面对宝物而不动心,反能冷静思虑周全,这绝非一般人能做得到的。其实他所说的诸种功能,不过是血檀木书筪的一部分而已。

血檀木,产自海外岛屿,树木历经千年才能成型,而在这千年期间,此木会遭受九次雷劫,被九次霹雳劈中而不死,最后才算真正成材。由于特质非常,血檀木乃是修士们采集用来制造法器法宝的重要材料。价值岂止贵过黄金,简直等同于无价之宝。

事实上,这一具血檀木书筪已被皇甫员外炼制成了一件法宝,不过属于一件鸡肋型的辅助性法宝,具有放风防尘防雨三大功能。然而这“三防”对于皇甫员外而言,毫无存在必要,送给陈剑臣倒很是适合,物尽所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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