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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047章 新星(第2 / 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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鉴于某些前车之鉴,为了稳固行业霸主的地位,也为了防止人才流失,i秀去年年末开始,在合同条款里,添加了一条优先权。

所谓优先权,指的是两方面。

一方面是指,如果主播被其它娱乐公司看中,需要进入到娱乐圈,那么必须报备i秀。

如果i秀觉得这名主播值得培养,并且开出了和挖人公司同样的价格,对不起,请继续留在i秀,和星悦娱乐合作。

另一方面则是说,如果主播合同到期,想要跳槽到别的平台。

他的父母,在一条通常只有小区居民往来的路上,经营个蔬菜店,每个月就赚那么点钱,除去一家人的开销外,日子不说过得紧巴巴的,结余确实不多。

再加上,他和妹妹都已经长大,父母一心为他们将来考虑,想多存些钱,生活条件自然就相应下来了些。

如果可以,他当然希望能帮助家人改善条件。

贫富都是按个人身份而言,可能丁宁家境也没他想象中那么差,赵书锋稍一沉默后,又说道:“介不介意我问问当初你为什么直接和斗游签约。我觉得斗游想签你,而我也找了你,还给你开了不错的价格。按道理,有人抢,不是应该和双方都做做交流,自抬身价什么的吗。”

当初签约斗游这事,丁宁思量得还挺多的。

只要i秀开出了和其它平台相同的价格,对不起,也请继续留下。

简单点说就是,只要i秀开价和竞争公司相当,它就享有优先留下主播的权利,主播没有选择的余地。

相比较起来,斗游对主播们的管理,就宽松多了,违约只要支付双倍违约金。

像丁宁这样的人,愿意被条条框框束缚吗?

显然不会。

回想起来,有些决定确实做得仓促了些。

只不过,环境是随着时间而变动的,放在当时的情况下,他做出签约斗游的决定,并没错。

一切都是阴差阳错吧。

隙嘴一笑,丁宁答道:“当时,我就觉得两百万已经满足我心理预期,就签了。况且,i秀的条约霸道了点,好像是合同到到期了,还会继续绑定人身权利的吧?”

说到i秀的合同,的确有让人诟病的地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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