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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(第1 / 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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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哈哈,我说妹子,你一直在大城市生活,当然感觉不到仲官镇的繁华了。可我就不同了,由于俺常年生活在封闭、落后的山沟里,天天面朝青石背靠天,没有见过什么大世面,所以,当第一次跟着爷爷走出山沟来到镇上时,就感觉到镇上比村里繁华太多了,所以……”

“所以,你在写歌的时候,就写成‘繁华的乡镇了’?”

“没错。哈哈,让大家见笑了,如果现在让我重写的话,我也会像刘大哥改的那样,写成‘喧嚣的城镇的’”张铮笑道。

“我记得你说过,你曾经去过济北市两次,按理说你应该见过真正繁华的地方呀?”胡曼如问道。

“你说得不错,在我8岁的时候,爷爷带我和妹妹小慧到市内游玩,先到英雄山公园瞻仰烈士墓,后到聚丰德饭庄吃烤鸭,最后到了大观园吃了“狗不理”包子,临回家的时候,爷爷在商场里给我和妹妹每人买了一身新衣服,我们俩可高兴了,尤其是妹妹,看着手里的花衣服,又是跳又是笑得,她那个高兴的样子,到现在我还记得呢。”

“既然兄弟如此之说,那老哥我就班门弄斧,来一回关公面前耍大刀了。如果修改的不好的地方,还请王副主席雅正了。”刘少东对王玉梅说道。

王玉梅笑道:“哈哈!刘将军太谦虚了,您老的文学修养之高,在咱们华夏国文坛堪称泰斗,有您老出马对歌词进行斧正的话,这首歌一定会像您老说的那样,会成为一首不朽的佳作的。”

刘少东说道:“承蒙王副主席抬爱,那我就班门弄斧献丑了。这第一句‘在繁华的乡镇’,我认为可以改成‘在喧嚣的城镇’更为合适一些,各位说怎么样?。”

“刘大哥,你为什么这样改呢?”吕大钰问道。

“大钰,你是一位主播和记者,走过的地方肯定是很多的,那我问你,你见过繁华的乡镇吗?”刘少东问道。

胡曼如说道:“女孩爱花衣,是女孩子的天性,小慧当然会高兴了。我记得我小时候和小慧一样,当穿上父母给买的花衣服时,别提有多高兴了。”

张铮继续说道:“我第二次去济北市是我10岁的时候。那年,中央的一位大领导,到东山省视察时,专门在聚丰德饭庄宴请爷爷,当时,我和妹妹也去了……”

吕大钰说道:“刘大哥,我给你实话实说吧,我见过赶大集的,大集上倒是人山人海挺热闹的,不过,我还真没见过繁华的乡镇是个什么样子。”

“这不结了,即便全国有几个比较繁华的乡镇,但绝对属于极少数,根本就没有代表性,所以,我认为这句歌词必须改成城镇才对。”刘少东说道。

“张哥,你在歌词中写的那个乡镇应该是离你们家不远的那个仲官镇吧?”胡曼如问道。

“哈,没错,就是仲官镇,上次我们一起路过的。”张铮回答道。

胡曼如道:“张哥,你们仲官镇繁华吗?我怎么没有感觉到呢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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