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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二章 可以给回我吗?(第1 / 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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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天后我就按捺不住了,心里急躁,不知道李欣怎么样了,她又重新给我写信吗?

我又怕过去会打扰她,她脸皮比我还薄。我就忍耐着,寻思着周末再去。结果当天下午我竟然收到了一份信。

是班主任给我的,我还从来没收到邮政局寄来的信,而且一看署名惊呆了,竟然是李欣。

我去,她竟然跑去邮政局寄信,从高洲中学寄到七中来?要不要这样啊?

房东一惊一喜:"真的?"我坏笑:"骗你干嘛?还是现场哦......."

他一吞口水,立马答应了,我又开口:"钱不准变啊,我还是得七成,你三成。"

他毫不在意,估计想着去看女孩子的现场"表演"。

我也算不必去面对那些女流氓了,说老实的,收她们的那破玩意儿我真心有些反胃,不太想干。

吩咐好了我就回学校去了,免得被老师逮住。

妈呀!李欣竟然真的给我那东西了,我明白她的意思,她觉得卖这个很赚钱,所以自己也行动起来,毕竟我们都是穷苦孩子,钱才是最重要的,那玩意儿不过是一块抹布,算得了什么。

但这玩意儿该怎么办呢?拿回学校肯定不行,张雄那小子对我不满,要是被他发现了我肯定出名了。扔了也不可能,难道要给回她?她那么尴尬地拿来给我,然后我拿去给回她?这算什么事儿?

结果我想来想去愣是不知道该咋办,在街上抱着这袋子走了好几圈还是想不出个办法来。 后来琢磨了好一阵子,要不给秦澜帮我收着?

我现在想赚钱,李欣也想赚钱,她就犯傻了,给我个烫手山芋,我是没办法处理的。

而秦澜可以,她是我的好朋友,我跟她说明白她应该不会拒绝的,但肯定会骂我的,毕竟东西是李欣的......

学校还是老样子,张雄还是对我冷嘲热讽,但我已经不在意了,管他呢。

这学校里唯一让我在意的只有林茵茵,当初我们毕竟是朋友,现在这关系让我稍微有点失落。

但强求不得,我也只能暗叹有缘无分。

接下来两日我都没去找李欣,因为夏姐说过我老是去害得李欣都不好意思去打工了。

我就不能老去,不能耽误她的工作。我现在每天就学习,然后写点日记磨练文笔,空闲时候跟秦澜聊下天,她买给我的手机又被我找回来了,是我妈给我送来的,她送完了手机就要去珠三角打工了,我也没说什么,让她保重就是。

没办法,也只能求助于她了。结果不言而喻,我被她骂出翔了,她还特别委屈气愤:"凭什么要我帮你收着这脏东西,还是李欣的.......气死我了!"

我连哄带骗,花了足足一个多小时才安慰好她,她最终还是冷哼着答应了。

我就把东西给她,她直接丢衣柜里,看都不想看,不过这下我也算安逸了,烫手山芋没了。

搞定了我就闪人,又哄了秦澜一阵子下楼去了。结果遇到房东,我正想找他,果断喊住他。

他对我挺热情的,我就放低声音开口:"以后中午你自己去府前路右巷收啊,有十几个女孩子过去的,你就说是澜姐让你来收的。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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