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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七章 吉普赛法则(下)(第2 / 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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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妈妈远比你想得脆弱……她终究是会被击垮的。有一天晚上,我听见她回到大篷车上,大声叫骂,发疯似的喊了半天,又哭了半天,最后,在天刚刚要亮的时候,她收拾好了她所有的东西,留下了一张纸条,离开了我们。”说到这里,娜佳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哽咽,“我还记得她留下的那张纸条上的内容,‘娜佳、方索,我不能再继续呆在这里了,我快要发疯了。去克拉维尔路(rue_clavel)29号找姑妈海莲娜,她会帮我抚养你们的。非常抱歉,我亲爱的孩子们……我和你爸爸的相爱是一个错误,但是你们不是,我希望你们能好好活下去’。”

“当时,娜佳只有十岁,我只有七岁。”方索叹了口气,说道。

“她怎么可以这样做?怎么能离开自己的孩子?真是不可理喻。”约翰尼愤懑地摇了摇头,说道。

<bs)的大三生,正在进行着她疯狂的法国暑假之旅。她告诉我,那时她一个人带着一根画笔和一本笔记本走遍了几乎整个法国,她喜欢画自然景观,无论到哪儿都不会忘了找森林练习写生。当她在马赛的某个森林写生的时候,她碰到了洛伊扎,也就是我的父亲。据她说,我父亲那会儿正像个野蛮人一样在用木头生火呢。”说到这里,娜佳不由地笑出了声来。

“妈妈说的应该是石头才对。”一旁的方索笑着说道。

“我记得很清楚,绝对是木头……你能想象当时的场景吗?一个从伦敦来的大城市女孩,碰到了一个从来没去过城市,甚至连大点的乡村都没去过的吉普赛人,这简直就跟《人猿泰山》一模一样!他们俩没法沟通,我母亲只会说英语和一点点法语,而我父亲只会说罗姆语和很少的一点法语。而我母亲竟然就靠连比带画让父亲做了一回模特,给他画了一张肖像。这是我父亲唯一的一张画像,诺,你看。”娜佳小心翼翼地从桌子的抽屉里抽出了一张放在大相框里的画,递给了约翰尼。

“你父亲看起来比人猿泰山还帅。”约翰尼仔细地看着画像,说道。画上的这个男人有着古铜色的皮肤,乌黑的长发,深邃的眼眸,高挺的鼻梁,粗大的眉毛和一个温暖的笑容,看起来既健康又帅气。

“没错,所以这就能解释为什么我母亲会爱上他了。”娜佳笑了笑,说道,“凯特在他身边待了一个星期,想要体验吉普赛人的生活。但当一个星期结束,她即将离开法国返回英国时,她却发现自己爱上了这个吉普赛男人。于是,就像《人猿泰山》里描述的那样,她留在了大篷车里,和我父亲一起过上了四处流浪的生活。”

“你确定要给他说吗?”方索连忙拉了拉娜佳的袖口,问道。

“我确定,方索……这个男人刚刚救了我一命,我想他有听这个故事的权力。”娜佳说话的声音很轻,但语气里却有着一丝不容置辩的坚定。

“好吧。”方索看了看约翰尼,又看了看娜佳,点头说道。

“约翰尼,也许你会想坐下来,因为这是一个很长,很长的故事。”

“好的。”约翰尼点点头,坐到了那张破旧的沙发上,沙发立刻发出了一声喑哑的咽鸣。

“这听起来可真幸福。”约翰尼微笑着说道。

“没错,故事到这里是挺幸福的。”方索无奈地耸了耸肩,摇头苦笑道。

“1988年,也就是他们相爱的两年之后,我在巴黎市郊的一个小公园里出生了,当然,也是在大篷车里。拥有一个孩子意味着更多的责任,意味着他们没办法再随心所欲地到处流浪,意味着他们必须挑起生活的重担。为了我,他们留在了巴黎市郊,我妈妈在一家快餐店找到了做服务员的工作,而爸爸则在巴黎近郊找到了一份木材厂的工作。那时候,我每天都跟着妈妈到快餐店旁边的日托所去,晚上六点钟跟她一起回家,有时候如果她决定加班多赚些钱的话,我还会一直陪着她到凌晨一两点。虽然很累,不过那时的我们很幸福,我还记得爸爸会给我弹吉他唱他们的传统歌谣,妈妈则会教我学英语和画画。我们吃着自己烤制的食物,烤红薯或者是松鼠。我们没有电视,唯一的娱乐活动就是在漫天繁星下围着篝火跳舞,你在罗姆人的大篷车旁跳过舞吗?相信我,这绝对会是你无法忘怀的记忆。”

“但这样的时光并没有持续很久,1991年,方索出生了。他……他是一个意外,父母并没有再要一个孩子的打算,毕竟生活已经足够拮据了,为了抚养我们两个人,母亲不得不再兼了一份工,而爸爸在木材厂的工作量也增加了一倍。渐渐地,我再也听不到妈妈的笑声和爸爸的琴声了。爸爸一天一天地消沉了起来,他开始酗酒,开始抽烟,开始整晚夜不归宿。他的身体变得越来越差,整个人瘦了差不多一圈……终于,在我七岁的生日当天,我听到了爸爸在木材厂猝死的消息,他死于酒精和肺结核。听到这个消息,妈妈几乎要崩溃了,但最终,她还是坚持了下来,她一个人做了三份工作,从早上八点一直工作到凌晨。为了帮她减轻负担,我想了很多赚钱的办法,比如挨家挨户地敲门卖柠檬水,或者在垃圾场里找可以拿来变卖的金属片。不过,这些努力对于我们家的情况来说完全是杯水车薪——毕竟我和方索还处在长身体的年龄,而光是购买食物的费用就是一笔很大的开销。”

“你妈妈是个很勇敢的女人。”约翰尼充满敬意地看着娜佳,这个女孩所展示出来的坚强超出了他的想象,“你也是。”

“我父亲叫洛伊扎(loiza),他生在比利时北部的某个森林里,是个血统纯正的罗姆人注1。他的爸爸是罗姆人,他的爷爷是罗姆人,所有他认识的人都是罗姆人。从出生开始,他就一直接受着罗姆文化的熏陶,在他的世界里,除了流浪、篝火和舞蹈之外,再没有其他的东西了。”娜佳倒了杯水,放在了约翰尼的面前,“他的母亲很早就因为伤寒去世了,在城市里也许伤寒只是一种微不足道的小病,但对于生活在荒郊野外的罗姆人来说却是致命的,他的父亲曾经带着她到布鲁日(brugge)的医院去寻求过帮助,但医生们却拒绝了他,因为他既不是比利时公民,口袋里也没有半分钱。于是,他和他的父亲只有看着母亲在他们的面前咽气。二十二岁的时候,他的父亲和他旅行到了布鲁塞尔(brussel)近郊,当时他们在森林里捕获了一只野鹿,他父亲带着这只鹿进了城,想要换一些日常用品。在从屠宰场领到了钱,赶往杂货店的路上,有人从背后捅了他两刀,并抢走了他身上仅有的一千比利时法郎。你能相信吗?一千比利时法郎!算起来才三十美元!屠宰场的老板用三十美元就从他手里换了一整只鹿,而竟然还有人为了这三十美元杀了他!”说到这里,娜佳的脸涨得通红,显然十分激动。

“我……我很抱歉,娜佳。”约翰尼轻声说道。

“没关系,因为我还没说到真正该感到抱歉的地方……过了二十分钟,警车和救护车才赶到,而当他们把他送到医院去进行紧急抢救的时候,他早就已经断了气。事发之后,布鲁塞尔警方只是象征性的立了个案,连任何正式的调查都没有,因为他不仅不是比利时公民,还是一个‘吉普赛人’,万人唾弃的吉普赛人。

“在得知父亲去世的消息后,洛伊扎没有到布鲁塞尔城里去领回他父亲的尸体,因为他对城市有着难以名状的恐惧。他驾驶着父亲留下的大篷车,离开了他的族群,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布鲁塞尔,离开了比利时。他花了两个月的时间从比利时流浪到法国的马赛,就是在那儿,他遇到了我的母亲——凯特-伍德希尔(kate_woodhill),一个正宗的英国人。”

“一个英国人怎么会跑到马赛去,还遇到了一个吉普赛人?”约翰尼疑惑地问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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