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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章 我光脚的不怕穿鞋的(第2 / 4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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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家给了她一千块,一起一千三百六十块。

王秀君心梗,眉头皱得凶神恶煞。

林云初小眉头微微一皱,道,“您不给也没关系,我直接去问司家要吧。当初他们承诺谁救人,就给一千块感谢费。这感谢费,我拿不到,只能重新再找他们拿一次。反正,我和司家现在是没缘分了。”

王秀君感觉喉咙被扼住,道,“你敢!”

“您都说了,我这种白眼狼丢人现眼,龌龊不要脸。不要脸的人会怕啥?再说,我光脚还怕穿鞋的?”

林云初自然知道这个金额在这个年代,属于巨额性款项。

但这本来就是原主的钱。

“我把你养这么大,这些年让你吃好的,穿好的,用好的,最后还变成是我的不是!早知道我就养条狗!白眼狼都比你有良心!”王秀君越想越气。

林云初翻了一个白眼给她。

她是真想养她吗?

林云初反问,一副烂罐子烂摔的模样。

“……妈。”

王秀君还没说话,林可可急了。

林云初若真将这事闹到司家去,那丢脸的就是他们林家,司家会觉得他们林家人品不好,贪了林云初的钱。

不是的!

是她自己心存歹念,林可可一出生就奄奄一息,她觉得根本养不大,偏偏自己生产伤了身体,生不了二胎,便趁着自己在医院工作的便利性,故意把她和林可可换掉,后来看到林可可被她亲生父母养得很好、又不要脸地把林可可要回来。

林可可回来后,她一直担心司家只要她做儿媳妇,不要林可可,开始对她态度冷漠,千方百计地想赶她走。

“当初,我参加工作的钱,一早就说好,不是你的,是你给我存着的。还有我救人的钱,你也说,给我存着的。”林云初不急着和她争辩,不紧不慢地道。

原主刚参加工作一年,一个月工资三十块,一年三百六十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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