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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 元亨利贞(第2 / 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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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地方官,文武双职,下马管民,上马管军,军政、民政一把抓,是为了降低行政成本,高效收租赋,更有力的对付地头蛇。”

“否则手中没兵,租赋收不上来,说的话没人听,甚至,连小命都难保。”

“毕竟,许多豪强大户,动辄千户聚居,私兵数百上千,随时都能让没有兵的地方官出意外。”

但考虑到边疆州的情况(需要以刺史、郡守、县令官位来拉拢地方豪强),地方行政区划以及职权三分的改革,要分阶段、分地区逐步实行。

另外,随着均田制的推行,府兵制也会慢慢向各地推行,于是,旧有的都督区制度,也会改革。

当然,这是下一阶段的改革,饭要一口口吃,吃得太快会噎着。

这就是李笠“新君登基”后要烧的几把火,目的是加强中枢对地方的控制,避免地方官大权在握以至于尾大不掉。

出发点是好的,但可以预见,改革后的机构数量和各项开支,不减反增。

改革之后,其人卸去江州刺史一职,留任江州都督,以江州都督的职务,专管军务。

一旦江州都督区范围内出现叛乱、兵变、民变,江州都督就必须派兵处置。

然而,军政和民政分开,分属不同体系的后果,就是相互间协调必然出现问题。

譬如,都督区军队在行政区内进行军事行动,需要征发百姓随军,或者需要组织后勤队伍输送粮草。

若在以往,军政合一,这不是问题,军队主将(刺史),可以很方便的调动辖区民力。

而且,地方官府行政、司法、军事一分为三,必然出现三个体系之间的扯皮、推诿等内耗,导致办事效率下降。

严重的话,甚至可能误事。

但李笠依旧要执行这一改革,因为自晋以来的许多制度,其实已经腐朽,不再符合时代潮流,必须改。

不改的话,新朝不过是换汤不换药。

“免费的,其实是最贵的。”李笠说道,将手中厚厚的资料放在案上,“要想有专业的服务,对基层加大控制,必须舍得对应的开支。”

改革后,军队主将没有民政权力,怎么调动百姓、物资作战呢?

新体制下,由转运司来充当民政、军政之间的“桥梁”,而转运司要承担的职责,还会有不少,所以,这一机构十分重要。

军队对内进行治安战,需要转运司协助,让地方官府做好配合,以便提供充足的人力物力,支持军队的军事行动。

军队对外作战,也需要转运司协助,组织后勤输送,满足大军在外作战时的各种后勤需求。

李笠打算将那些被裁撤的郡官以及僚佐,“转职”到转运司体系,算是平级调动,尽可能减低改革阻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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