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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7章 衣锦还乡(第1 / 4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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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邦肯定不相信,他觉得老秦人平日里一个个性格木讷,但是喝酒之后,都喜欢吹嘘自己多厉害。三十万呐,就是三十万头羊,他手上的三千人也得累个半死才能杀完吧?

面对刘邦这个小老弟,李典吏当初有过一把掐死对方的冲动。后来随着了解的加深,才发现,刘邦这家伙适合做朋友,很会来事,加上和国师身边的红人王莽不清不楚的关系,让他捏着鼻子认下了这个小老弟。

“李兄,兄弟我苦啊!”一杯浊酒下肚,刘邦对着李典吏倒起了苦水。

刘邦的事,虽然在军中没有传开,但是司马昌已经将纲城防御战的经过都说给了蒙恬听。身为军法官,他有幸在场。

李典吏手中的小刀切着牛肉,沾着酱汁吃地不亦乐乎,一边鄙夷道:“你这憨货,不会打仗,为何不听司马昌的建议,非要自己指挥。你不被大将军砍头,已经是捡了一条命,还有什么可抱怨的道理?”

“可我才是主将啊!”刘邦急切的表明身份,他堂堂主将,第一次统领大军打仗,却要听副将的话,他如何在三千将士面前抬得起头来?

刘邦终于被国师想起来了。

从纲城回到蓟城,刘邦不理解,为何他堂堂有功之臣,为何要被蒙恬遗忘,太让功臣寒心了。

问了个军中的老友,军法处的老腊肉李典吏。

事实上,李典吏也就做过很短一段时间的典吏。

可人呐!

“你又不会打仗,丢脸总比丢命好吧?要不是你损失的人马不多,蒙大将军说不定真的会斩了你。到时候,你这项上头颅,恐怕就要分家了。不过放心,哥哥的砍头术是军中最好的,我保证一刀下去就分家,不让你受二茬罪。”

刘邦有种后脖子呼呼吹冷风的惊悚,随后不服气地瞪眼道:“我才三千人,抵挡三十万大军,打不过,有错吗?”

“我呸!”

李典吏没好气道:“咱们老秦将校就没你这么不要脸的。你在城内,而且纲城的防御很不错。属于不错的关隘,虽不能和蓟城这样的高城相比,也不能和函谷关这样的雄关相提并论。但是三千人,哪怕是面对三十万大军,又有何惧?”

“我老李要是指挥,一个月,最多死一半人就能守住。”

运气来了,谁也挡不住,就凭借他曾经办案的经验,让他混进了军法处,担任军法校尉了。

这是个管着最多不过一百人,却连普通将军对他们都头痛的角色。得亏大秦没有锦衣卫,要不然,李典吏就是个锦衣卫千户的苗子。

老秦人,家境普通,能够当上官的都是在战场上厮杀过的狠角色。后世说秦国暴政,这可能也是一方面吧。谁能想得到,普通的一个县令,至少会在战场上有过斩首五次甲士的经历。要不然,百人将都升不到,更别说做官了。而且这五次,还是甲士。普通士卒,根本就不算在晋爵军功之中。算起来,秦国大一统之后,派遣去各地的县令之中,大部分都有过战场斩杀十人以上的功勋。

这就直接导致,大刑伺候对于这些秦国官员来说,简直就是灵心发现。

这是一帮比县衙里养着的侩子手的专业素养都要高的青天大老爷,指望这帮人施仁政,做梦去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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